10月25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近日下达《年四川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我市国家文化出口基地企业获得绩效奖励类和补助类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共计万元,在全省各市州中位列第一位,将为推动自贡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通知》,自贡灯彩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等十家—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分别获绩效奖励类资金40万元,自贡恐龙博物馆二号馆科普展示工程及配套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获补助类资金共计万元。其中,我市申报的自贡恐龙博物馆项目,将建设恐龙特色休闲服务、儿童服务等设施,开发恐龙主题文创产品、恐龙主题研学旅行课程等内容。该项目将有利自贡“大山铺恐龙化石群遗址”得到更好保护利用,进一步打造“世界恐龙之乡”品牌,促进“文旅兴市”发展战略和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我市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日常监督管理职责;项目单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并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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